商政〔2013〕19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为满足全县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切实把我县农贸市场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交易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信政〔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农贸市场的公益性作用,将农贸市场作为城市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切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购物需求;二是与城市建设同步的原则,做到城市建设与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三是注重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公益性的原则,做到政府建设、市场中心管理、市场受益,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四是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政策主导、多方融资;五是“突出重点、注重引导”的原则,以发展为目的,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
(二)目标任务。从2013年起,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通过调整布局、优化环境和管理升级、改造及新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贸超市或便民菜店。在“大别山综合批发市场”片区建设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专业批发市场和仓储、加工配送中心、冷藏冷冻、冷链保鲜系统。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环境良好的批发、零售和农贸超市(便民菜店)三级农副产品网络服务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三、方法步骤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主要任务:
1.制定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标准及政策措施。
2.新建大别山综合批发市场仓储区,占地面积为100亩。
3.新建农贸市场2个,每个占地面积原则上10亩左右。分别是锦锈农贸市场(县医院对面);南关农贸市场(南关旧城改造区域)。
4.启用西城农贸市场(时代商贸城)。
5.新建改建农贸超市或便民菜店若干个,原则上依据住宅小区居民需求情况进行改建或配建,包括新建大别山农贸超市(原搬运公司蔬菜批发市场),改建幸福小区便民菜店、三和阳光城便民菜店及香桂园便民菜店。
6.取缔现有骑路市场10个(崇福路市场、花园路北段、和谐小区东口、防汛路段、老十字街口、温泉湖市场南路、云峰桥头、北转盘东南角、鲇鱼山办事处路口、稻香楼酒店北头等)。凡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区域所有骑路市场一律取缔,关闭搬运公司蔬菜批发市场和武氏水果批发市场。
7.建设、完善乡镇(处)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分期目标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第二阶段: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主要任务:
1.新建农贸市场4个。分别是:雍华府农贸市场(雍华府东、思源中学南);幸福农贸市场(幸福小区西侧);紫云农贸市场(紫云山庄东南面);陶湾农贸市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面)。
2.新建改建农贸超市或便民菜店若干个。原则上与新建住宅小区和社区服务设施一起配建。
(三)第三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农贸市场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商城县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贸市场建设责任主体是县、乡人民政府和管理处、办事处。由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分期分类建设。农贸市场每年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中新建一批,房地产开发中带建一批,市场改造提升中调整一批,市场辐射不到的小区建设一批便民农贸超市。建设标准为《商城县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商城县农贸超市建设标准》(见附件2)。建设原则:一是按照农贸市场辐射半径1000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二是新建居住区,建筑面积在10万、10-50万、5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要相应配套建设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三是建筑面积在3万-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按比例折算配建农贸超市,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对农贸市场辐射不到的现有和在建住宅小区,要根据需求利用商业和其它用房改建成农贸超市或便民菜店。